1.罗平县残联理事长陈发林、副理事长张学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罗平县残联理事长陈发林和副理事长张学能先后两次安排办公室造册将低视力康复试点工作经费、“光明工程”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经费和复明工作经费共计95000元,发放给干部职工。罗平县纪委给予陈发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平县监察局给予张学能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予以收缴。
2.宣威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余瑞先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17年1月3日,余瑞先操办满月酒违规邀请42名镇村干部并收取礼金9800元。东山镇党委给予余瑞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3.宣威市东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职工袁志虎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17年3月26日,袁志虎操办满月酒违规邀请14名镇村干部并收取礼金3500元。东山镇党委给予袁志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4.宣威市龙潭镇磨石村完小校长李道平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0月2日,李道平操办乔迁宴违规收取7名教师礼金共计1300元。龙潭镇党委给予李道平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5.师宗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护士长陶娟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0月31日,陶娟举办乔迁宴违规收取亲戚以外39人礼金共计10800元。师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给予陶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予以退还。
6.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李华等人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6月5日,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李华、赵鹏飞,办公室主任赵友平三人在师宗县某酒店KTV消费1380元,并通过开具餐饮发票的方式在单位进行报销。师宗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华、赵鹏飞、赵友平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消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同时对师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委给予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的问责。
7.会泽县残联理事长庄玉默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水及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庄玉默违规安排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水用于接待。长期公车私用,同时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6262元和燃油费1558元以单位公车名义开具发票并报账。会泽县监察局给予庄玉默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燃油费以及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9770元上缴县财政。